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363-ZB-250428150、SXMTZB2503G-36(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A363-ZB-250428150、SXMTZB2503G-36(G))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控投资字【2025】7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壁盈煤业有限公司现有矿井水处理站一座,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反渗透+消毒”,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m3/h,反渗透深度处理能力为30m3/h。目前,壁盈煤业开采9号煤,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开采15号煤层时,现有矿井水处理站不能满足处理要求,需进行提标改造。
根据《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层开采工程(变更开采煤层)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要求,壁盈煤业矿井水处理站需新增系统预处理能力为50m3/h,超滤深度处理能力为30m3/h。改造后的矿井水处理站出水部分回用于井下抑尘洒水、锅炉、洗浴、洗衣房等后,仍有余量达标排放至长河。外排矿井水水质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含盐量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中浓度小于1000mg/L的要求。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EPC项目,包含矿井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施工、安装及调试、联合试运转、竣工图编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土建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室外埋地管道土方,拟建场地原有建筑拆除,不涉及原有矿井水处理站(拟建场地的三通一平),新增预沉调节池、中间水池、超滤原水池、污泥池、综合处理车间(含中控室、配电室、加药间)、泥处理车间、设备基础等建构筑物。
安装工程包括:矿井水处理站全部设备及旧系统管路改造等安装。
矿方负责将必要的供热管道、原水管道、外排水管道等接至新增矿井水处理系统界限范围内,主供电电源由矿方负责接入新增矿井水处理系统总进线柜。
2.3建设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
2.4工期: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40日历天;合计15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类(给排水、水处理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3.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类(给排水、水处理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设计业绩,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井水处理站新建或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③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一个完整的设计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4-9 18:00至2025-4-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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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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