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09本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经发〔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建设打造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91472㎡(437亩),总建筑面积164687㎡,其中新建26栋厂房建筑面积156642㎡;新建1栋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2884㎡;新建1栋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4320㎡;新建1栋消防泵房建筑面积为57㎡;新建1栋燃气锅炉房建筑面积为300㎡;新建1栋配电室建筑面积为400㎡;新建1栋消防泵房建筑面积为84㎡。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及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给水、消防、排水、供电、蒸汽、供暖等综合管线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8004006250211004001 |
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本项目初步设计的全部内容。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完成设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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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技术力量雄厚,综合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编制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已完成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备案登记。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类似设计业绩不少于一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为准,每个项目不可重复计算。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类似设计业绩不少于一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为准,同一个项目不可重复计算。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则最近三年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1.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12.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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