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不锈钢拉丝制品深加工主厂房项目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
一、招标条件
不锈钢拉丝制品深加工主厂房项目资产评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不锈钢拉丝制品深加工主厂房项目资产评估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响水县境内。
3、项目规模:不锈钢拉丝制品深加工主厂房项目资产评估项目,预算约20万。
4、招标范围:不锈钢拉丝制品深加工主厂房项目位于盐城市黄海新区响水片区,灌东大道东侧、G228北侧,总占地面积为766.1亩,建设了8栋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为准确掌据当前资产价值,满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要求,为资产的后续产权转让、资产出售提供依据。
5、服务期限: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评估报告适应当前市场情况,数据完整可靠,报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评估报告须满足市国资委要求,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取得盐城市国资委对评估结果的核准备案文件,以及后续产权转让、资产出售中所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满足适用性要求。)
7、验收方式:得到属地税务部门、集团及申请单位认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主管部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3、业绩要求: / 。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5.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5.2被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3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5.4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5.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等信用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6、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4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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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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