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镇隆大道(仲恺交界至大路背段)改造工程惠阳区镇隆大道(仲恺交界至大路背段)改造工程球墨铸铁管件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9工程名称:惠阳区镇隆大道(仲恺交界至大路背段)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登录后查看)
3.建设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公路事务中心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1)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7天通知中标单位 。
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要求。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见附件 。
2、厂家要求:/。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 、卸车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及供应链金融方式付款。本合同所有计量支付、暂扣款项支付均支付到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无特殊情况下,不接受任何第三方银行账户或委托支付。
2、支付时间:按月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每月5日前组织核对上月1日至30日期间的货物供应数量、规格、价格、金额,甲乙双方对完账开具发票后于本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货款。
3、发票约定: (税率13%)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时间要求(自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不少于3天,如需定制化材料时间可视情况延长)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4月 10日 16时 00 分(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6:00即可)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1日 11 时00 分。 (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固定为上午11:00)
3、开标时间: 2024年4月11日 13时 00 分。(建议开标时间固定为下午13: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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