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苯胺助剂项目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苯胺助剂项目产品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310-PA-9102招标公告
2025-04-1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公司苯胺助剂项目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苯胺助剂项目产品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310-PA-9102,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苯胺助剂项目产品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310-PA-9102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南化公司苯胺助剂项目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 |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苯胺助剂项目产品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310-PA-9102 |
1.000 |
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石油化工装置仓库自动灭火系统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规格及数量及签署盖章页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其业绩在评标时将不被确认。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灭火系统的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方在技术报价文件中应提供消防设备、器材等的各类消防检验、测试报告、性能参数、性能曲线等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供的报警阀组、喷头、水泵接合器、减压阀、末端试水装置等应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供货时须提供合格的在有效期内的(且有效期能覆盖本次招标物资的供货周期)型式检验报告。(3)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其他技术要求,以及本文件所列有关标准规范,结合自己产品的技术性能和特点,核算所提供设备及管道的供水强度、喷头出口压力、流速、响应时间等参数,并出具计算说明书。(4)如果投标方在投标澄清阶段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对本文件中的条款提出异议,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5)投标方须在报价文件中向业主方承诺;负责协助办理所提供消防设备、器材的最终消防验收。(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7)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满足业主提出的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偏离都要在招标要求的澄清时间内进行澄清,招标人将及时给予答复;不接受未进行澄清的任何偏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0分至2025年4月15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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