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收回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三用地招标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04-09二、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17日
三、报名条件:
1.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备案的并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两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
4.具备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四、报名材料:
1.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4.满足本次报名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6.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8.近期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9.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情况;
10.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1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估费用标准
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土地管理局 吉省价房涉字1995第17号)为基准。
六、评估费用支付方式
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次结算费用。
七、报名时间
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1日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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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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