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非标设备采购项目(第十五批)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09
一、 采购人 名称: 国有南岭机械厂

二、 项目名称: 非标设备采购项目(第十五批)

三、 项目编号: (F)1S

四、项目概况:

序号

标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 响应 限价

交货日期

1

标包1

××B电气系统部件综合检测仪

1套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2

标包2

发动机综合电控系统检测设备

1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3

标包5

××B灭火抑爆系统检测仪

1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4

标包8

×CU传动控制单元检测设备

1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5

标包9

××B主动防护系统综合检测仪

1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6

标包10

××B传动电控系统综合检测仪

1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7

标包11

××B三防装置检测设备

1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交付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响应报价包括采购标的的设计、生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维修、技术服务、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响应 单位资格条件 :

标包 1、5、8、9、10、11资格条件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单位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谈判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响应单位如为高校单位或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注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证明材料,包括被检测部件通信协议、办公设备、专业人员、专业能力及经验等内容,响应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须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和5人(含)以上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除外。响应单位如为军内单位可不提供;或如因依法享受减免税收等国家政策,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参加过采购人“十三五”非标设备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且延期的合同数量超过8个(含)以上的公司谈判(响应单位须提供《非“十三五”非标设备采购项目失信单位的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9.响应单位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响应单位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10.已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

11.响应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2.响应单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3.响应单位未被列为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4.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部或陆军装备部实施暂停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罚或处罚期已满(响应单位需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5.响应设备制造厂家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且须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标包 2资格条件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单位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谈判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响应单位如为高校单位或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注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证明材料,包括被检测部件通信协议、办公设备、专业人员、专业能力及经验等内容,响应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须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和5人(含)以上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除外。响应单位如为军内单位可不提供;或如因依法享受减免税收等国家政策,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参加过采购人“十三五”非标设备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且延期的合同数量超过8个(含)以上的公司谈判(响应单位须提供《非“十三五”非标设备采购项目失信单位的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9.响应单位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响应单位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10.已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

11.响应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2.响应单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3.响应单位未被列为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4.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部或陆军装备部实施暂停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罚或处罚期已满(响应单位需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5.响应设备制造厂家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且须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16.响应单位应具有主ECU控制器、油门踏板、增压调节与通讯控制器的内部通信协议(提供具有通信协议的承诺函及部分脱密后的通信协议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六、 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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