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龙岩分行本部及新罗支行2025年-2026年员工用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09二、 项目编号: HFF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恒丰银行龙岩分行本部及新罗支行 2025年-2026年员工用餐服务项目采购, 主要承担 龙岩 分行 2025 年度日常约 50 名员工午餐加工制作、配送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2.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
3. 服务范围 :龙岩分行本部及新罗支行 2025年-2026年员工用餐服务项目采购。
4. 数量 : 1项
5 .服务地点:恒丰银行龙岩分行本部及新罗支行 。
6 .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依据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7 .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含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自身经营过至少一项食堂承包服务业绩(每份业绩合同金额20万元/年(含)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提供的业绩合同 金额 为 0合同,则还须提供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且发票金额累加达到20万元/年(含)以上。
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在岗员工均具备健康证, 须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在食品安全方面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 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近 3年内在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 5 年 04 月 09 日至 202 5 年 04 月 16 日 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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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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