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招商银行嘉兴分行自助设备运营外包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4-09
根据招商银行嘉兴分行业务需求,现启动自助设备运营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标的

招商银行嘉兴分行自助设备运营外包项目,具体为代理我行自助设备日常清机、日常维护(日常简单故障处理、如取夹钞、取吞卡、更换纸卷等)、设备厂商维护陪同和现金自助设备的押运加钞、回钞清点等业务操作。

二、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需得到当地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监管机关认可,其注册地应为嘉兴市或在嘉兴市有常驻办公场所(含金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业务等内容;且具备同业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的经验;

2.供应商具备武装押运资质,确保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及维护的安全、及时实施;

3.供应商具有充足的人力可承担我行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

4.供应商具备切实有效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严格落实风险管理措施,有能力按照我行要求的运营模式、时效要求、质量要求提供外包服务,保证我行自助设备运营的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

5.供应商能满足我行自助设备运营业务需求,接受我行对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等方面的要求;

6.供应商建立的外包服务连续性保障机制和银行信息安全保密机制完善可行。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对外包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知识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承接我行清机维护工作的能力和资质,供应商提供自助设备运营操作外包服务的人员需经过考核后上岗;

2.供应商应做好对我行提供外包服务重要业务管理岗位的人员储备工作,保证从事我行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人员的流动性比例不得超过20%;

3.供应商须具备自主经营能力,禁止外包。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5.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招商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相关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二)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四)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17 09: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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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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