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动装载机租赁》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04-10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动装载机租赁》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SNFZ-ZKJ

1.3采购范围及要求:八一热电公司350MW机组圆形煤场现场租赁两台6吨、一台5吨电动装载机及相配套的充电桩设备;完成燃煤接卸、摊煤、堆煤、煤场整形及掺配等工作,租赁服务项目包含对所租机械设备及充电装置进行维修、保养及零配件的更换。

(1)投标人负责在租赁服务项目合同期内提供2台6T及1台5T电动装载机租赁使用服务。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根据租赁机械车辆使用情况对租赁机械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维修服务。

(3)投标人应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对所租赁机械车辆故障适时检修,必须保证本项目内所有机械车辆能够正常运行。

(4)投标人负责本租赁服务项目范围内所有机械车辆、配套设备的零部件、液压油、润滑油(不包含机械活动关节部位使用的黄油)、防冻液等全部耗材采购提供。

(5)充电桩及配套电源柜和电缆等相关附属设备由投标人提供并负责安装。

(6)投标人负责本租赁装载机充电桩及附属配套电源等设备的维护,电费由招标人自行承担,充电服务费免费。

(详见技术规范书)

1.4实施地点: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5质量标准/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电动装载机应为1年内新车(以车辆铭牌出厂日期为准);

1.6服务期限:服务期按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期限执行;

1.7结算付款方式:银行承兑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出租方按季度(每3个月)开具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承租方按发票金额支付租赁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人员要求:符合质量和项目实施期限要求所需的人员;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电动装载机租赁项目3项及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4月10日起至2025年04月14日17: 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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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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