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场地土方平整工程(三期)(施工)项目填土、道路及管渠工程(西侧、南侧地块)招标公告

2025-04-1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4-15 10:4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场地土方平整工程(三期)(施工)项目经理部实施,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永安镇,属大型产业集聚区(市管起步区)莲花-富溪片区。土地平整面积1281751.4平米(1922.63亩),总填方量331.67万立方,总挖方量99.9万立方,净填方量231.77万立方;其中北侧地块面积26813.9平米(40.22亩),东侧地块面积98225.2平米(147.3 4亩),南侧地块面积478202.8平米(717.3亩),西侧地块面积678509.5平米(1017.76亩)。施工进场道路(8m宽石渣便道)6058.8m,村边道路(6m宽水泥混凝土路)600m,连接南侧地块路(6m宽水泥混凝土路)1552m。由于场地土方平整后会截断部分现状水系流通,为保证填土后原周边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所以本设计将计划新建5条临时渠,总长约2045m。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为填土、道路及管渠工程施工
2.2 施工周期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共180天。

2.3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合格劳务队伍”或经项目部资格预审合格并在三个月内能够完成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委托人,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4 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合同履约率100%;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3.7 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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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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