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兴县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一、二期)桥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0
长兴县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一、二期)桥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一、二期)桥梁监测项目,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兴县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一期)位于长兴县春苗路南延伸段,涉及新建桥梁一座,长度约80.52米,单跨约75米,为钢结构系杆拱桥。
长兴县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二期)位于长兴县水木花都路段,涉及新建桥梁一座,长度约88.8米,单跨约60米,为钢箱梁桥。
2.2招标范围:包括长兴县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一、二期)涉及2座新建桥梁的施工安全监控、成桥荷载试验及运营期健康监测等相关内容。
2.3服务期限:总周期与施工同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的技术服务工作需延续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运营期结束为止,运营期3年。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2.5 本项目服务费估算约 14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类别应包括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钢结构”、“桥梁及地下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或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桥梁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与资质范围相对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及附表,且在有效期内。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浙江省外检测机构在中标后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浙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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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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