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存量房纳税价格评估系统的动态更新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以小区物业类型为单位,每个物业类型评估服务费用为1000元/个。
5.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评估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省级集中版业务规程》、《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机关需要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数据对存量房纳税价格评估系统委托动态更新维护。为加强计税依据的公开、公正性,提高办税效率,降低执法风险,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现决定对存量房纳税价格评估系统委托动态更新维护服务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实施动态管理,对不合格的中介机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保留诉讼的权利,乙方无异议。
7.服务时间要求:在接到委托人委托的一个评税小区标准房价格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按规范流程开展价格评估工作,并保证维护的数据必须能进税务局存量房系统,且通过市局和省局的审核。
8.质量要求:存量房纳税价格评估系统的动态更新维护所维护的数据必须能进税务局存量房系统,如果是评估公司原因导致维护价格被省、市局系统退回一次,即扣除当期结算费用的10%。(扣除费用不再支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建设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等级二级以上(含)备案证书或者具有自然资源部门土地评估机构的备案函或者具有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备案公告。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房地产评估师执业注册资格或者具有土地估价师执业注册资格或者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
2.3项目组组成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少于2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执业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资格或者具有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或者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
2.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组成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0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5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设立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或固定的办公地点,并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在滨海县内也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中标后,招标人将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办公场所的核查,如发现投标提供的办公场所虚假的,有权单方面取消中标资格。
2.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02:30至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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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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