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利川市城市旅游一期(清江河城区段)策划及工程方案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0

 1.招标条件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安排,决定启动利川市城市旅游一期(清江河城区段)项目。项目业主为利川市文化和旅游局,代建单位及招标单位为湖北知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及银行融资,本项目策划及方案设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清江河城区段(江源街大桥至腾龙洞),重点突出风雨桥至滨江一号水杉林段。

设计内容:

①河道及岸线整治:清淤疏浚、生态护岸、水质提升等;

②河道及岸线景观打造:围绕水旅项目文化主题,对水景、植被、光影等元素统筹打造;

③两岸步行休闲区的改造:包括城市驿站等便民功能设施的配套(如母婴室、书吧等)、文旅休闲、文化空间等特色打卡点,植被的优化提升等;

④游船码头:包括游船码头及游船的设计;

⑤桥梁及山体:对河道所经桥梁及两侧山体的美化及亮化,包括山体植被改造、业态设计等;

⑥音乐喷泉:现状喷泉的合理化利用;

⑦沿河建筑改造:两岸建筑外立面改造及亮化设计;

⑧运营策划:含项目资金筹划思路、多元化商业业态创意性打造、投资成本收益测算及整体运维思路等。

其他:项目总投资控制在3.5亿元人民币以内(含设计费),设计要遵循经济合理,节能环保与文化调性有机统一。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策划及方案设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要求:90日历天,阶段成果交付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设计服务费最高限价:300万元。

2.3其他:(1)本次招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第一名的为项目设计中标人,服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方案继续深化优化,并将成果提交至利川市国土规划空间管制委员会方案审查审定,根据规委会审查意见在3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并提交正式成果;(2)中标人投标报价的90%为中标人完成本项目设计服务后的最终决算金额;(3)招标人分别给予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第二、第三名中标人投标报价7%、3%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对第四名及其后排名投标人不给予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桥梁)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3项目服务团队:至少配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照明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工程师专业人员各一名,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2024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3.1.4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1项类似设计业绩[城市景观项目或文旅景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须提供以下资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设计成果完成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1.6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5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风景园林设计资质或者照明工程资质。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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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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