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樟林安置房及附属配套建设工程(麓山澜苑A、B区)人防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09
 1.项目名称: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樟林安置房及附属配套建设工程(麓山澜苑A、B区)人防检测服务

  2.项目编号:ZRJ[20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429316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29316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4290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人防面积(约)

单价

最高限价

总价

最高限价

所属

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樟林安置房及附属配套建设工程(麓山澜苑A、B区)人防检测服务

23850.89平方米

18元/平方米

429316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备(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有效。(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须为在闽承接人防工程检测的机构(福建省人防办或福建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在闽承接业务的人防检测机构)。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 附件 3-4 证明材料)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相关规定和资料要 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 2025年4月9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止,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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