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航空开放活动氛围营造及展台搭建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

名称

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交付时间

备注

1

氛围 营造 及   展台 搭建

总服务台搭建

见技术要求

平米

300

15.00

2025年7月20日前

 

2

营区正门主题门楼搭建

见技术要求

1

8.80

 

3

主席台正上方宣传板加标识

见技术要求

1

3.30

 

4

主席台正面宣传板

见技术要求

1

3.00

 

5

氛围 营造 及   展台 搭建

主席台后侧宣传板

见技术要求

1

2.80

 

6

主席台后侧宣传耳板

见技术要求

1

5.30

 

7

大型展板

见技术要求

1

2.80

 

8

互动服务区

见技术要求

1

1.70

 

9

创意景观拍照点

见技术要求

1

1.70

 

10

标语旗及配重

见技术要求

250

3.30

 

11

小展板

见技术要求

50

1.70

 

12

大展板

见技术要求

4

1.70

 

13

互动文创区

见技术要求

1

2.70

 

14

特色造型制作

见技术要求

4

4.30

 

15

展区桁架搭建

见技术要求

4

11.00

 

16

直播台搭建

见技术要求

1

2.20

 

17

广播台搭建

见技术要求

1

2.20

 

18

记者区搭建

见技术要求

2

2.80

 

19

媒体中心氛围布置

见技术要求

1

0.6

 

20

门柱

见技术要求

2

0.7

 

交付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说明: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77.6万元               ;

3.最高限价: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能超限价。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最低价为预中标供应商执行。

5.投标(报价)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在选择投标(报价)产品时,须通过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报价)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九)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具有广告设计制作或会议展览展示服务资质。

五、

申领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4月18日,每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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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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