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某船排优化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
三、招标内容

(一)招标范围:

分包编号

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01

2025年某船排优化整治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技术规格需求”。

12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

1.投标供应商须对包内所有服务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所有项目在合同期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上述产品的设计制造/供货、配套资料及工具、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税费、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等。投标供应商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和使用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3.超过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四)本项目选取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营业执照和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声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提供资信证明的应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或者提供免税证明,军队单位不做要求;2.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或者提供免缴证明)。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装备承制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声明)。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提供声明)。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

五、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7日, 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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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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