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工业用地2020-05-01地块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方量评估报告与场地平整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2025-04-10
1.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工业用地2020-05-01地块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方量评估报告与场地平整实施方案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72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72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谈判保证金(元)

1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工业用地2020-05-01地块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方量评估报告与场地平整实施方案

1

272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14)。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采购文件的报名获取期限: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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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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