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锦华新城公寓3套样板间改造工程(二)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0

2、项目名称:锦华新城公寓3套样板间改造工程(二)3、采购需求:锦华新城公寓3套(9-208、12-205、13-202)样板间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4、最高限价:291650.82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总价上限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等级级范围:具有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3、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以注册在本单位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与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养老证明材料还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供应商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4、供应商自2020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5、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③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④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⑤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4月10日09时00分-2025年4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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