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潼深47井钻井工程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油田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潼深47井钻井工程承包(二次);

2、项目概况: 

大庆油田在川渝探区广安地区部署潼深47井,设计斜深5220米,设计垂深4806米,井底温度预计130度;地层压力预计最高可达84.9MPa;井别为预探井,井型为定向井,井控风险为一级;预计潼深47井雷口坡组硫化氢含量35g/m3,嘉五段硫化氢含量15g/m3,嘉二段硫化氢含量0.5g/m3,飞仙关组硫化氢含量为0.05g/m3,长兴组硫化氢含量0.6g/m3,茅口组硫化氢含量17g/m3。本井拟采用3层井身结构,钻探目的:探索合川东部茅二上古地貌高部位云岩储层发育情况及含气性,支撑2025年探明储量提交。使用ZJ70J及以上能力钻机施工,完井采用套管射孔完井作业。

    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

4、资金来源:油田公司投资,出资比例:100%;

4、计划投资:人民币3463万元(不含税);

5、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

6、招标范围:

作业内容具体从钻机搬安开始,至声变检测作业完毕、介质置换、通刮洗作业、井筒试压合格止,全部钻机搬安、钻机作业、井控装置及钻具租赁、钻头、泥浆、材料运输、机具、水费、HSE费用、油料、井眼轨迹控制服务、钻井清洁化服务(含场内预处理、场外运输及处置)、套管,并保障原钻机配合试气(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调换适用钻机配合试气),除测井、录井、套管头以外的所有作业与服务均由中标单位承包(甲方不负责跨地区钻机动复员费用。在保证钻井施工安全前提下,乙方可采用其他提速方式进行钻井提速作业,费用不另做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纸质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拟用于投标的钻井队伍要求配备与ZJ70J性能指标相同或更高的钻机及配套设备满足大排量、高压施工要求(投标人提供钻机级配套设备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钻井工具、井控装备等大宗材料应符合中石油或相同级别部门所属油田的相关要求(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有近4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类似四川盆地磨溪、高石梯、普光或元坝等地区【指具有井深超过5000m,目的层高温(超过120℃),井身结构(开次≥三开)、钻井液体系(聚磺、钾聚磺、欠饱和水基钻井液体系等)、钻完井工艺相似的探井或评价井】两口井及以上钻完井施工经验,须提供符合要求的钻井井史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出具盖有甲方公章的有效业绩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5.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3.5.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3.5.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投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投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投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投标当日不足三年。

3.7承诺

投标人须承诺搬家就位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钻井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3.8、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9:00:00至2025年4月1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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