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陆域段)隧洞开挖剩余土石方价款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0项目编号:HYJ
项目名称: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陆域段)隧洞开挖剩余土石方价款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陆域段)隧洞开挖剩余土石方价款评估项目,项目最高限价为30000元,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土石方价款评估服务投标。本建设项目中新建隧洞工程7180米,预估隧洞开挖土石方量约 65000m³,具体规模以采购人提供的勘察和土石方估算报告等资料为准。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付正式评估报告终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2)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3)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条件要求:(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经验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2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土方砂石料类价款评估项目,须完整提供该项目的以下相关资料:①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②该项目已经采购人确认的成果报告。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完整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4)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已通过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完整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0日 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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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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