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鄂尔多斯实验室配套燃气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0
一、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鄂尔多斯实验室配套燃气工程
2.项目内容: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鄂尔多斯实验室配套燃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施工地点: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4.采购预算价:164575.00元
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6.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
2.供应商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格式附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公司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3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扫描件)。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方式及获取时间: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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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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