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节能科技研究院新龙分常州新龙项目能源子站过保小区管井内仪表物资框架服务询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城市节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新龙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
七、服务内容:常州新龙项目能源子站过保小区管井内仪表物资年度框架协议,含能量表DN25,暂定数量215台,能量表DN32,暂定数量25台,实际数量按实结算(详见采购方案附件1采购清单)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常州
十、服务地点要求:合同签订后,按订货单交货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之后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4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DN20-DN40规格能量表业绩3项(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签订双方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经营要求:(1)投标人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2)如投标人存在5000万元及以上重大被诉案件或1000万元及以上的被执行案件,投标人须承诺上述情况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履约(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未足额缴纳子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金,且相应子公司存在被诉案件金额合计≥5000万元或被执行案件金额合计≥1000万元的情况时,投标人须承诺上述情况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履约(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且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以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9本次采购品牌为恩乐曼、真兰、兰吉尔或同等品牌。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0日 到 2025年04月1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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