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贫水型二氧化碳吸收剂中试试验装置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2025年计划针对低浓度燃煤锅炉烟气开展碳捕集长周期运行中试试验,测试捕集工艺及药剂,为确保装置长期运行的稳定性及试验数据的准确性,需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招标。

2.2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贫水型二氧化碳吸收剂中试试验装置运行技术服务,包括提供试验场地;提供装置运行条件(含装置基础、安装及调试);提供CO2捕集中试试验装置运行烟气、水、电、蒸汽等物料供应、废液处理及现场运维等技术服务,服务完成后提交《贫水型二氧化碳吸收剂中试试验运行记录报告》。

2.3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在天眼查核查所有投标单位关联信息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方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与本项目相关或类似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名称、主要工作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以及合同对应结算有效票据扫描件或验收材料等同等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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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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