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新县永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2025-04-10
一、征集邀请

受永新县机关事务中心委托,拟对永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永新县机关事务中心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永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6

3、征集项目简介: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文件要求,拟对永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征集。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永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永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1.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永新县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特殊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永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8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9

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为列明行业。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5年4月9日至 2025年4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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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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