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恒润大厦公区改造工程及停车场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ZB

2.采购项目名称:恒润大厦公区改造工程及停车场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投资估算价:1972111.90元

5.采购需求:

5.1工程概况:为提升恒润大厦停车场/公区形象,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决定按照“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建设思路,通过招商模式引入运营商投资、改造建设公区和运营停车场。本次建设内容涉及主要对恒润大厦大堂部分、地下车库部分、停车场部分的装修升级改造。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项目功能需求对项目按设计方案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包括车辆进出管理,收费管理系统,设备维护)等,服务期满后所有资产移交业主。

5.2工程地点:郑州市郑汴路136号。

5.3工程范围: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所包括的内容。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5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按设计方案要求施工。 

5.7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日期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消防专业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消防专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其他要求
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1日~2025年04月18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 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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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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