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双柏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五大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的招标公告

2025-04-09
项目名称:双柏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五大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预算金额(万元):248.4

最高限价(万元):248.4

采购需求:采购高频震荡排痰仪等一批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心电监护仪等一批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签署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产品供货、安装、培训 标段2:签署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产品供货、安装、培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等。评审时小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1)双柏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五大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标项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2)双柏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五大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标项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此项不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此项不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9 06:00至2025-04-1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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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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