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工贸学校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9

项目概况

受福建工贸学校委托,对[350001]SHGS[GK]2025002-1、福建工贸学校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工贸学校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SHGS[GK]2025002-1

项目名称:福建工贸学校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42,870.00元

采购包1(报告厅、录播室建设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619,9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19,96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02100-教学仪器

报告厅、录播室建设设备

1(项)

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619,96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付

采购包2(美容美发实训室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792,53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92,53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102100-教学仪器

美容美发实训室设备

1(项)

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792,53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付

采购包3(粮油储藏实训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330,3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30,38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102100-教学仪器

粮油储藏实训设备

1(项)

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330,38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均可。本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均可。本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均可。本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9至2025-04-1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4-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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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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