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0一、 招标条件
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
2.2 项目规模: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264万千瓦,包含264万千瓦风电,配套建设3座220kV升压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至工程创优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实际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服务期限暂按24个月计算。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技术监督-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CHDTDZ046/16-QT-66301):按照招标人“高标准达标投产,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集团精品工程,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质量目标开展全方位档案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前期文件、管理性文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设备文件,以及施工阶段、试生产及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阶段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工程照片、光盘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工程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文件挂接;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和工程创优迎检;遵守档案保密制度,配合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闭环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技术监督-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 项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服务(或档案整理服务或档案数字服务)的合同业绩。
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10 16:30到2025-04-17 16: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