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0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2.2 项目规模:100MW光热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项目服务期限暂定2025年5月10日-2026年12月30日,具体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光伏发电监理-100MW光热发电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次)(CHDTDZ046/16-JL-11001):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内容包括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100MW光热项目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初步勘察设计、司令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施工准备(含“五通一平”、临建设施)、设计审查(含图纸会审)、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验收、安装施工、调试、性能试验、防风及防洪工程、戈壁荒漠生态治理和修复直至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审计、竣工图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查、半年考核期等过程中与工程相关的重大问题的协调和配合等工作、配合做好工程竣工结、决算、完成项目招标及合同谈判等工作、完成达标投产、精品工程、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创国优工程、厂区公共区域工程、厂内外全部工程、主导环保、水保验收等相关工作、配合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总体工程监理策划和设计优化、完成整体项目创优策划、完成政府、上级公司、创优工程相关的任务和报告整合等工作。详见技术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50MW级及以上光热工程或1项3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监理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10 16:00到2025-04-17 16: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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