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吊装、货运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10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吊装、货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吊装、货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广州市
2.2合同估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650万元,含税。(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为经验预估值,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实际委托为准。)
2.3项目概况: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吊装、货运服务。
2.4采购范围:
1.按甲方通知作业时间要求,配合办理相关进场手续(如进入电力施工现场,含变电站或临近带电作业现场),按时组织车辆、人员完成设备装卸。
2.按甲方要求将电力设备、器材物资等到指定起止地点吊装、运输、装卸、搬运。
3.乙方派出的安全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提供服务的运输车辆、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5.采购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由乙方管理的其他事项。
2.5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4月30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采购类别:服务类
2.8采购相关要求:服务质量要求:充分了解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满足国家、行业、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相关的规定。
2.9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标段信息表。
标段信息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N |
成交权重 |
报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备注 |
1 |
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吊装、货运服务采购项目 |
650 |
/ |
4 |
第1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30%; 第2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25%; 第3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23%; 第4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22%。 |
供应商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如有小数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8.88%,尾数为0可忽略。 |
按实际使用车辆类型租赁单价及工作时间为计算标准,具体计算公式为:租赁费用=工作时间×使用车辆类型对应的成交单价。 成交单价=预算单价×(1-成交下浮率)。注:成交单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报价表内均为含税报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使用(含吊装卸、运输等作业)费,人工(含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司索信号工、安全管理人员等)费,进退场运输、专用工具等费用,保险及车辆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人员往返路费、生活、吃宿费用等由供应商负责。 2.工作开始时间:以双方约定约定到场时间开始计算(可立即投入使用),提前到达时间不能计入服务时间,迟到按实际到达时间开始计算。工作结束时间:按双方书面确认的离场时间为准。 3.如发生吊车、叉车出车现场后任务取消的情况,以实际出车车型按3小时/次计算放空费。 4.以小时为基础计算单位。工作时间≤4小时的,均按4小时计算,工作时间>4个小时以上按实际用车/用工小时数计算。 5.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严格按照《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商履约评价管理细则》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调整分配份额。 |
/ |
合计 |
650 |
2.10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4月30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框架采购有效期内,实际需求量(按项目实际委托量统计)达到需求预测上限(预计采购金额×150%,下同)时,即终止该框架合同。框架采购有效期届满时,若新的采购结果未发布,则继续沿用本项目采购结果,直至新的采购结果发布为止,但沿用采购结果最长不超过3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序号 |
资格条件 |
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吊装、货运服务采购项目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供应商没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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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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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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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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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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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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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视为完全接受本文件各项要求;在报价过程中作出的承诺或保证在签署合同时纳入合同条款。(提供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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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实施周期因素,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外包。(提供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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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注: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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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市场禁入对象范围 (1)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下同)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其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 (2)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分所等);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所等)的,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总公司(总所等)和其总公司(总所等)的其它分公司; (3)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不包括其子公司、其母公司和其母公司的其它子公司,但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除外。 |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1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0时0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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