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780000.00元
最高限价:578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完善我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网络,现须采购有机碳元素碳自动分析仪1套、大气重金属自动监测仪1套、氨气分析仪1套、PM2.5分析仪1套、在线离子色谱监测仪1套、颗粒物激光雷达1套、工控机、气象仪等配套设施1套、监测数据联网系统1套。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还须提供一处站房供设备安置使用,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仪器设备供货安装,安装完成后30日内完成调试并验收合格。
3、运维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登录后查看)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00:00至2025年04月18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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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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