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临夏县营滩乡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5-04-10
1、招标条件

临夏县营滩乡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临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临夏县营滩乡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临县发改〔2025〕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夏县营滩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夏县营滩乡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改建农村产业道路7.4公里(35927㎡),并配套交通安全标志牌、减速带、波性护栏等相关附属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的批复)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内所有建安工程。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施工标段。

2.4 计划总工期:170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2025年11月15日

2.5 项目概算总投资:概算总投资666.65万元,其中建安费为600.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为市政工程专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从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失信记录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的一律不得投标,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它未解决诉讼的,将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5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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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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