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陆海新通道重庆无水港(国际物流枢纽园区)项目(西永组团I标准分区I0201206地块)(一期)建设工程-45t电动式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海新通道重庆无水港(国际物流枢纽园区)项目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2-500106-04-01-7468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陆海新通道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陆海新通道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建设工程45t电动式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组团I标准分区I02-01-2/06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台45t电动式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台45t电动式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总装、调试、测试、工厂试验、出厂检验、发运至现场、现场组装调试及试车、检验(包含向招标方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检、报验,代办使用证及注册)验收、人员培训、保险、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等,并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5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子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和流动式起重机(B)的企业;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应于2025-04-15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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