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数字化内场试飞验证环境招标公告
2025-04-10本招标项目无人机数字化内场试飞验证环境招标人为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数字化内场试飞验证环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名称:无人机数字化内场试飞验证环境
2.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3数量为:1套。
2.4交货地点:买方现场/中国上海。
2.5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设备交付,7个月内完成验收。
2.6主要用途:无人机数字化内场试飞验证环境主要用于无人机地面站数字化试飞流程模拟评估,具备科目设置、过程控制、试飞环境设置、仿真数据接入、特情注入、数据记录、效果评估等功能,主要由试飞模拟配置平台、数据接入仿真平台、试飞评估平台、试飞过程监视平台组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正文)。
注:1)对于不便于提供的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证书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非盈利事业单位,例如高校,需提供事业单位证书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大陆要有实施同类项目1个及以上(含1个)的案例(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署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记录,交由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为线上和线下同时开标项目,若经中航工业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出现围串标预警情况,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3.5.2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原产地为中国大陆;
3.5.3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投标文件中如有敏感文件(密级标识为受控、商密、内部、国家秘密等),不得上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可纸质密封递交。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0日17:00至2025年4月1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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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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