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轴西路(大力大道-樊十二号路)道路排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襄高发改审批发(202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襄阳市高新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长约828.7米,红线宽30米,总投资约7055万元。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地形图测量、物探、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成果审查及报批工作,提供技术交底、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参加竣工验收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01
合同估算价:1487100.00元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总投资额 7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相关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4)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月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①-⑦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就勘察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协议须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⑥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承担对应工作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类似业绩,并与资质相对应。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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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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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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