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综保区北侧研发楼内装工程装饰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保区北侧研发楼内装工程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综保区北侧研发楼内装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经管委行审备〔2024〕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宁开发区现代置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江宁开发区现代置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装饰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东卡口 2.2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保区北侧研发楼内装工程装饰装修施工:项目单体建筑面积约50026.19平方米,建筑物高度约77.9米,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7750000元 2.5 工程规模:对综保区北侧研发楼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约50026.19平方米,建筑物高度约77.9米,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1、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9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楼、公寓楼、商住楼、厂房、仓储除外)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标办法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函附录)。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06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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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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