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利发展建设专项资金西安市临潼区玉川河新丰席家村段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利发展建设专项资金西安市临潼区玉川河新丰席家村段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5,986.6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利发展建设专项资金西安市临潼区玉川河新丰席家村段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利发展建设专项资金西安市临潼区玉川河新丰席家村段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证书专业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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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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