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综合管理业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综合管理业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2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5.2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综合管理业务平台运行维护

375.204

1

保障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综合管理业务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支撑价格综合业务的正常开展。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共12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为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合同中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的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须不低于40%,其中由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的金额,占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金额比例须不低于7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3.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3.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10至2025-04-1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1 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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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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