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公司智慧园区信息化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0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公司智慧园区信息化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智慧园区信息化集成服务采购。】

  ……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项目预算:290.94万元(不含税,6%)

  1.4服务地点:浙江宁波(招标人指定地点)。

  1.5合同签订形式:签订总价合同。

  1.6服务期限:在2025年5月底前完成,具体按照要求及现场装修进度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证书或验收报告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7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分5批支付,合同生效之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初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金额10%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招标人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12个月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在招标人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24个月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

  1.8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提供五年免费质保服务。

  1.9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100%。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90.94万元(不含税,6%)。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0日19时00分至2025年4月16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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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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