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定向债券融资工具(PPN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民品招标公告

2025-04-10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PPN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完成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PPN债券)的注册及发行工作(最终额度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2)负责出具项目推进过程中所需配套文件;(3)负责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沟通反馈;(4)向招标人提供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建议;(5)承担债券余额包销责任;(6)协助招标人按时、足额完成本息偿付工作;(7)协助招标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其他注册及发行所须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服务周期:2025年5月1日-2028年4月30日,20亿元额度发行完毕终止;

(001)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PPN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PPN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近三年内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尚在判决、裁定、刑罚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开标之前,计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

6、其它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0日10时30分到2025年04月17日19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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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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