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人防防护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5-04-101.招标条件
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2〕42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起于苏浙省界南浔镇沈庄洋村,终于长兴站,线路全长 64.8 公里。全线共设车站11座。新建洪桥镇车辆段1座、控制中心1座、牵引 电力合建所2座、分区所1座、直放站12座。本项目总投资275.08亿元,建设地址位于湖州市,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人防防护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2.2本次招标范围: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人防防护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项目,防护单元1~4,包括八里店站、银山二路站、银山一路站、太湖路站4个车站,及洪桥车辆基地综合楼、银山二路控制中心配建的甲类5级等级人防地下室,主要包括钢结构无门槛双扇防护密闭门、钢结构双扇防护密闭门、区间活门槛防护密闭隔断门等防护设备共计 142 樘,其中人防门 138 樘、防淹门 4 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防设备和防淹门的非标设备产品设计、设备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测、包装、运输、存放、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预埋穿墙管线的防护密闭处理、建设运营“三权移交”、预验收、竣工资料整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质保、维保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配套的设计服务、设计联络和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要求的设备汇总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 2876.38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3 交货期:每批次交货不超过30个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到货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商;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其批准生产品种中必须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人防防护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制件为准,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制件(应体现合同金额和设备名称,1000万元合同金额仅限人防设备供货金额)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评审要求的具体表述。】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其他:
3.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4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5月 7 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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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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