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4月份沟槽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0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物资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该标段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1日
二、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沟槽弯头 |
DN89/6.3MPA-90°C |
个 |
50 |
永锦各矿井 |
2 |
沟槽弯头 |
DN108/6.3MPA-90°C |
个 |
260 |
永锦各矿井 |
3 |
沟槽弯头 |
DN159/8MPA-90°C |
个 |
105 |
永锦各矿井 |
4 |
沟槽弯头 |
DN219/10MPA-90°C |
个 |
10 |
永锦各矿井 |
5 |
沟槽管件 |
DN89/6.3MPA |
套 |
160 |
永锦各矿井 |
6 |
沟槽管件 |
DN108/6.3MPA |
套 |
2520 |
永锦各矿井 |
7 |
沟槽管件 |
DN159/8MPA |
套 |
1300 |
永锦各矿井 |
8 |
沟槽管件 |
DN219/10MPA |
套 |
50 |
永锦各矿井 |
本次采购拟签订长期代储代销协议,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需求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复);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2)供应商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3)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其中,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应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按照票面开具的实际税率填写。 (4)交货期: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保证在7日内到货,安全生产急用物资必须保证在24小时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方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5)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要求预付款者,视为不响应,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前至少提前24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审核通过。本次采购公示期满7天后,如生产建设急需,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前截止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可提供具有应答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7)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2)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等一切费用,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供应商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或电汇。
(3)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质保期为产品投入使用之日(以采购人出库单日期为准)起一年。
(4)供应商必须详细查阅询比价公告及合同条款,报价即视为响应。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