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焚烧炉三、四、五单元炉排更换施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10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焚烧炉三、四、五单元炉排更换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为满足现场生产实际需要,选定负责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焚烧炉三、四、五单元炉排更换施工工作的合格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焚烧炉三、四、五单元炉排更换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2724)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焚烧炉三、四、五单元炉排更换施工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具任命书;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请提供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应为有效的经本人手写签字的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款项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7.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方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方提供承诺书,并附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加盖公章)。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方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方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如因投标方性质无法查询的,提供包含主要负责人信息的承诺书;10.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 --- 2025年04月1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7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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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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