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玉山县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电子化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11项目编号:NCKQ-YSXM-2025-0401
项目名称:玉山县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9232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5F001380624 | 玉山县公安局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 | 1 | 个 | 3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0:00 至 2025年04月19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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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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