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尿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尿素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哈罗公路72公里处左转过铁路桥直走15公里。

2.2项目规模:2×660MW火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2500吨脱硝尿素(规格:1、外观:白色或浅色颗粒状。袋装:40kg/袋

2、尿素的质量要求符合GB/T2440-2017中合格品的规定:

(1)总氮(N)(以干基算)≥46.0

(2)缩二脲≤1.0

(3)水(pO)分≤0.7

(4)铁(以Fe计)≤0.0010

(5)碱度(以Np计)≤0.03

(6)硫酸盐(以SO42-计)≤0.020

(7)水不溶物≤0.040)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化学化工产品-2025年尿素采购(CHDTDZ023/22-TL-001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2025年尿素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尿素供货合同业绩。

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4-11 09:002025-04-1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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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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