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10糠醛渣生物质锅炉“前置暖风器脱硫浆液”烟气热量间接回收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10糠醛渣生物质锅炉“前置暖风器+脱硫浆液”烟气热量间接回收利用项目,招标人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为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10糠醛渣生物质锅炉“前置暖风器+脱硫浆液”烟气热量间接回收利用项目。本项目现有脱硫配置采用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脱硫烟塔合一、直排烟囱设计,吸收塔入口温度约160℃左右。

投标人需经过专业计算,在维持脱硫系统水平衡的工况下,通过在循环浆液泵管道增设换热器提高采暖水温度,回收烟气热量。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满足全部的设计、设备供货、调试及检查、试运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等,直至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如招标人要求高于国标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并经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具体包括所有内容的设计、制造、供货、施工、检验测试、运输、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调试、试运、对招标人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售后服务、质保等,以及隐含的其它必须由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土建、消防、给排水系统,投标人只提供设计,招标人负责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3 工期要求:自具备施工条件起,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分项最短工期(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招标人要求,按期高标准完成验收。

2.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之日起整体质保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承接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9日下午17时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17时……招标文件购买。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项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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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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