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北线风分器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
一、招标条件

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委托,就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北线风分器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

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北线风分器配件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FZC-。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根据招标方的实际生产需求接到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90天内进行供货安装完成。(可竞报)

6.质保期: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投标人可在该基础上竞报)。国家规定或地方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要求质保期高于约定质保期限的,以上述官方文件规定的质保期为准)。

7.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项目主要服务内容: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北线风分器配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9.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含税,人民币):234.00(万元)(大写:贰佰叁拾肆万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9.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9.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对所投标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特殊标注时间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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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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