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院北京新锐控制公司2025年-2028年辅助技术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2025-04-11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北京新锐控制公司2025年-2028年辅助技术服务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全国各项目现场

2.2 规    模: 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若中标人达不到试用期考核要求,招标人可以直接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选聘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如若同上,招标人有权可选聘排名第3的中标候选人。试用期满后,招标人每月分别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考评,任一部分考评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招标人可以在合同未到期情况下终止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服务,且不构成违约。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北京新锐控制公司2025年-2028年辅助技术服务外包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全国各项目现场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达到合同总金额,上述条件满足任意一个,双方均有权利终止合同。合同服务期限到期,但仍在执行的项目,造成超出本合同有效期时,需执行完成所有项目,并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后,合同自动终止。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6 招标范围:北京华能新锐公司承揽的控制技术、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业务领域的项目中的非核心、非关键技术服务,包括辅助研发、设计、项目现场实施和调试服务等工作,涉及计算机、电气、自动化等专业,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外包业绩(不限类型),或具有数据接入业绩,或具有信息系统建设业绩,或信息系统运维业绩,或软件开发业绩,且业绩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盖章页)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7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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