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兴山营销部办公楼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2025-04-10
2、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兴山营销部办公楼附属设施维修改造

3、项目概况:我部办公楼附属设施修建于2002年,因年代较长,部分设施设备损毁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单位形象,拟对办公楼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4、项目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38号

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6、工期:9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6、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评审时以招标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1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各1人,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

1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和获取方法

1、时间: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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